資料來源:衛生署疾病管制局
(一)疾病確認(Identification)
狂犬病是一種急性病毒性腦膜腦炎,致死率幾達100%。狂犬病初期呈現的症狀有非特異性的,如發熱、喉嚨痛、發冷、不適、厭食、嘔吐、呼吸困難、咳嗽、虛弱、焦慮、頭痛等,或咬傷部位異樣感之特異性的症狀,持續數天後,出現興奮及恐懼的現象。然後發展至麻痺、吞嚥困難,咽喉部肌肉之痙攣,以致於引起恐水之現象(故又稱恐水症)。隨後併有精神錯亂及抽搐等現象。如果不採取任何醫療措施,患者在2~6天內(有時會更久),常因呼吸麻痺而導致死亡。
(二)致病因子(Infectious agent)
狂犬病毒(rabies virus)是一種桿狀病毒, Lyssavirus屬。所有這一屬的病毒抗原皆相近,但使用單株抗體或核酸排序,可以區別源自不同地區或動物的病毒。
(三)發生情形(Occurrence)
1、本病之發生屬全球性,主要於非洲、亞洲、拉丁美洲及中東等地區,根據世界衛生組織估計:每年約有55,000死亡病例,其中亞洲占31,000例死亡,非洲約24,000例死亡,其中30%~50%是小孩。
2、狂犬病原屬動物的疾病。目前無動物狂犬病病例之地區為西太平洋地區、大部分的澳洲、西歐許多國家和拉丁美洲的部分國家。
3、臺灣狂犬病疫情:1947年該病從上海傳入臺灣,在1948年4月15日由林宗義醫師在臺北市臺大醫院發現第一個狂犬病病例,其後陸續有病例發生,其中以1951年發生238例,及1952年發生102例為最多,透過家犬接種、捕殺野狗等控制動物傳染窩的措施,自1959年起臺灣地區即不再有人的病例,1961年1月後即未再出現動物的病例。目前臺灣為狂犬病非疫區;惟2002年曾有一例來自中國大陸之境外移入病例。
(四)傳染方式(Mode of transmission)
1、患有狂犬病之動物,其唾液中含有病毒,狂犬病病毒即從已感染動物的唾液中隨著抓、咬而進入人體(偶而經由皮膚的傷口、黏膜)。故被感染狂犬病的動物的爪子抓傷也是危險的,其原因是動物會舔牠們的腳。
2、人類患者之唾液也有病毒,理論上人與人之間的直接傳染是有可能的,但至今尚無病例報告。亦曾發生死於中樞神經疾病病患,經角膜捐贈,傳染狂犬病至受贈者。蝙蝠群居的山洞或實驗室有可能經空氣傳染。拉丁美洲常發生吸血蝙蝠傳染至家畜。幾乎所有的溫血動物對本病都有感受性,但與病毒株別有關。
(五)潛伏期(Incubation period)
3~8週,偶而短於9天或長於7年以上;視傷害程度、傷口部位神經分佈的多寡、與腦的距離、病毒株別、病毒量、衣服的保護程度及其他因素等而定。也有青春期病患有很長的潛伏期。
(六)可傳染期(Period of communicability)
狗貓自臨床症狀出現前3~7天(很少超過4天)開始,以及整個病程都具傳染力。衣索匹亞狗狂犬病病毒株自臨床症狀出現前14天即具傳染力。在某一研究中,蝙蝠在臨床症狀出現前12天即可分泌病毒;另一研究顯示,臭鼬在臨床症狀出現前8天即可分泌病毒,在死亡前約有18天可分泌病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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